更多服务
劳动关系时代性的五大特征
日期:2013-12-05 浏览
管理无论从概念上如何表述,转轨时期中国企业的劳动关系除了契约化、市场化、法制化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一般特征外,而以下几方面的特征则更具时代性:

1、经济利益仍然是劳动关系的核心

转轨时期经济利益仍然是劳动关系的核心问题,是劳动关系形成和调节的杠杆,而工资报酬又是企业劳动关系中经济利益的最直接体现。通过对转轨时期中国企业劳动关系的现状调查分析,企业员工工资报酬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工资总体水平偏低,相对于近年来物价的上涨,工资水平提高的效果并不明显,特别是对于农民工,实际收入在近几年甚至有所下降。二是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及企业内部薪酬水平差距逐渐加大,有些收入差距没有合理的依据,引起广大员工不满。三是工资分配公平失衡,不少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缺乏先进理念指导,缺乏长远战略眼光,违背了分配的公平原则。从转轨时期劳资冲突的性质来看,绝大多数是由于劳动者的基本劳动经济权益被侵害,又长期得不到解决而致。事实证明,经济利益是引发劳动争议的首要问题,是转轨时期中国企业劳动关系的焦点和核心问题。

2、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力量失衡

转轨时期资本居于社会经济关系中的主导地位,而劳动者居于从属的被动地位,企业劳资冲突产生的一般原因都是由于主体双方力量失衡,劳动者的利益被侵害或其合理要求没有达到所导致。从转轨时期中国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现状来看,劳动力买方市场导致劳动者缺少谈判能力,资方在劳动力市场占有相对优势地位。由于转轨时期中国劳动力市场人口禀赋的特殊性,导致劳动力供给长期大于需求,特别是在那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劳动力素质要求不高、劳动力的可替代性很强的情况下,资方有绝对的谈判优势。通过转轨时期中国企业劳动关系的现状分析,可以发现在劳动密集型企业,缺乏一技之长、文化素质较低的那部分劳动者在与资本结合的过程中总体上处于弱势地位,缺乏与资本抗衡的力量。此外,严峻的就业形势降低了就业者的期望,也增加了用人方的砝码,即使面对用人方的无理要求,劳动者往往只能被动接受。

3、劳动关系存在某些制度障碍

转轨时期中国企业劳动关系存在多方面的制度障碍,这既有外部环境因素,也有内部管理问题;既有历史遗留的老问题,也有改革深化产生的新问题。通过对转轨时期中国企业劳动关系的现状调查分析,劳务关系存在的制度障碍主要有:一是劳动力市场不完善。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起步较晚,无论是在机制上还是在形式上都很不完善。二是相关法律政策不健全。在社会保险制度方面,虽然我国社会保险各险种在“十一五”期间覆盖面逐渐扩大,但总体而言覆盖率还很低,特别是对于农村人口,社会保险更是一个陌生概念。多数地区无法实现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的异地转移,造成了雇主和外地务工人员都不愿缴纳养老保险的局面。三是制度现实性不够。当前,在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时期,农民工已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农村劳动力不仅要向城镇大量转移,而且还会在不同城镇之间频繁选择工作和居住地点,而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对流动和迁移人口缺乏有效保护,存在诸多现实难题。

4、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有效性不够

转轨时期由于政府行政权力从传统劳动关系中退出后对劳动关系的引导和监管弱化,而现代市场经济应有的制衡劳动关系的工会组织和雇主组织尚未形成对等的谈判实力,因此导致转轨时期中国企业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在实施过程中的有效性不够。通过转轨时期中国企业劳动关系的现状分析,协调机制有效性不够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三方协调机制缺少法律保障。虽然目前已形成三方机制立法的基本框架,但我国关于三方机制的法律仍是空白,三方机制的法律地位仍不明确,迫切需要通过立法予以确认和实现。此外,面对日益复杂的关系矛盾和法治建设要求,能够用于具体运行和实际操作的规则也很匮乏。二是协调机制的三方主体地位不明确。中国企业联合会的法律地位在我国并不明确,这直接影响中国企联在三方协调机制中作用的发挥。三是三方协调机制宣传力度不够。协调劳动关系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虽然目前正在广泛宣传和推广三方协调机制,但落实情况还有待提高。

5、劳动关系中争议案件急剧增长

转轨时期中国企业劳动关系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背离和谐劳动关系的现象,劳动争议案件急剧增长,特别是资本追逐利润和劳动者要求提高劳动报酬的矛盾非常突出。通过转轨时期中国企业劳务关系的现状分析,除了企业劳动冲突形式发生显著变化外,企业劳动冲突案件数量也出现逐年递增的特点。转轨时期中国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总量持续较快增长,年均增幅在20%以上,涉及人数较多的集体劳动争议也呈快速上升势头。同时,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案件中,调解结案的比例逐渐下降,裁决结案的比例不断上升,转轨时期中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的难度日益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