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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石家庄人才网 日期:2012-04-20 浏览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HEBEI SOFTWARE INSTITUTE)1972年建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保定市。学院直属河北省教育厅,是河北省首家独立建制的以软件技术教育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35所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之一,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示范性高职院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4、年龄4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2年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教师3名。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1、招聘专业及人数:计算机相关专业2名,光伏技术或风能技术1名

2、岗位条件

应聘人员所学或所从事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具有5年以上企业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具有企业项目开发与研究成果、且具有行业高级技术职务资格或执业资格)。

3、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2年4月1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时间:4月13日8:30至4月19日17:00。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石家庄人才网

五、考试

岗位的招聘重点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教法、实践能力等。通过试讲(说课)的形式进行。

1、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并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2、内容:

(1)应聘者自我介绍:对自己的个人相关信息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介绍。

(2)试讲(说课):内容为应聘专业课程内容,采取板书和课件的两种教学。形式。

(3)说课完毕接受评委现场提问。

3、程序: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选定专业评委。

(2)由专业评委拟定试讲题目、试讲时间和地点。

(3)人事处将相关试讲信息通知应聘人员。

(4)应聘人员进行试讲(说课),评委当场打分,成绩为以各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

(5)人事处将应聘人员得分排序并报招聘领导小组。

(6)招聘领导小组按照1:1的原则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按专业知识笔试的办法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http://www.he.lss.gov.cn/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http://www.he.lss.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312-5097767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8616769 88616767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