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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4户申请第二批保障性租赁住房 29日公开摇号
来源:石家庄人才网 日期:2012-09-07 浏览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我市今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住房已申请2134户,目前,各社区内住房困难家庭基本申请完毕,初审信息核对工作结束,已进入区级审核阶段,预计本月29日将进行公开摇号配租。

今年我市计划分配保障性租赁住房5322套,按照保障类型分为两次分配。首次分配的3615套属廉租性住房,主要保障对象为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且尚未实物配租的家庭,并已于日前全部分配到户。此次分配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共1707套,属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分布于长安区和桥西区,共4个住宅小区,分别为位于北二环和谈固大街西北角交叉口的民华家园、416套,位于光华路与建华大街交叉口的建华家园、272套,位于丰收路与体育大街交叉口的仁华家园、747套,位于槐安西路与维明大街交叉口的珍集小区、272套,单套建筑面积为35-56平方米。主要配租对象为我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以及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低收入无房户家庭。

本次保障房申请自8月17日由各街道统一开始受理,各街道办事处在接到区下发的通知后,便投入到了紧张申请受理和资料初审工作中。近20天的申请受理时间内,共受理申请家庭2134户,其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638户,新就业职工1175户,外来务工人员321户。各街道办事处等受理部门已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了核对,现已进入区级审核阶段。

石家庄人才网

 

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有部分单位正在上报申请,并将于即日起至本月21日,由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人信息进行二次审核,经审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将书面告知申请单位或个人;经审批符合申请条件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在申请单位及区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于本月29日进行公开配租摇号。

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家庭,将取消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住房。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并记入诚信档案;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一经查实,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向上一级监察机构通报,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应责任人作出处理,还可以通报相关媒体向社会公众进行曝光。情节严重的,可暂停该单位申请公共保障房资格。

市住房局提示——

本次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与今年首批配租住房收缴方式相同,采取“先缴后补”的办法,即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家庭预先按照市场租金价格缴纳房租,政府定期按市场租金给予30%的补贴。各公共保障房小区月租金标准暂定为:民华家园每平方米12元,建华家园每平方米13元,仁华家园每平方米14元,珍集小区每平方米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