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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又暖心!石家庄井陉法院特邀调解员用“冀时调”解纠纷
日期:2024-01-15 浏览

“我没来法院,足不出户,你们就帮我办结了案子,今天当面来说声谢谢!”近日,石家庄市井陉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梁建科收到当事人崔某送来一面锦旗,以表达对他利用“冀时调”平台调解成功一起民间借款纠纷的感激之情。

原告崔某与被告蔡某原是要好的朋友。2020年6月,被告因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支付赔偿款,向原告借款7000元。之后,原告因结婚和企业周转需要钱,多次要求被告还款,被告却以多种理由拒不偿还。无奈之下,原告于2023年10月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7000元、利息5000元,并承担诉讼费、误工费、交通费1000元。

井陉法院特邀调解员梁建科接到这个案子后,认为案情清楚,情节简单,且标的不大,可以进行诉前调解。于是,他将被告找来了解情况,被告认可向原告借款7000元的事实,称做生意赔了钱,无钱偿还原告。梁建科就向其讲理释法,劝其诚信做人。经过一番工作,被告同意还款,但表示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要求分期偿还。同时要求特邀调解员给原告做工作,免除利息等费用。

随后,梁建科立即联系原告前来进行调解。原告说在外地忙于生意的事,一时来不了。为了方便当事人,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他决定利用“冀时调”平台,以视频的方式在网上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原告表示只要本金,放弃了向被告要利息和误工费、交通费的请求,被告同意承担案件受理费。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给付原告借款7000元,自2023年11月起至2024年5月止,每月偿还1000元,如果不按约履行,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结束后,梁建科当即拟定了调解协议,又发给双方签字确认。

调解成功后,梁建科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进行了延伸服务,帮助后续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目前,调解协议前两期都已履行。群众利益无小事,梁建科不仅调解了借款纠纷,而且运用信息化手段,实行诉前调解,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精力和费用,减少了诉累。崔某十分感动,专门找人制作了锦旗,并从外地赶来送到井陉法院,当面向梁建科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