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供热计量收费比率最高的为唐山市,为48.8%,其次是邯郸,为34%,最低的是秦皇岛仅为9.7%,其次是沧州,为10.2%。省会石家庄为倒第三,比率为10.8%。针对一些地方供热计量改革滞后这一现状,通报要求,各地必须大力推行供热计量改革,对不具备计量收费条件的逐一整改,采暖期前达到计量收费条件。今年9月底前全部出台基础热价比例30%、计量热价比例70%的价格政策和“多退少补”的收费政策,并在2013-2014年采暖期全面实行,取消“面积上限”。新建、既改建筑严格按标准要求安装系统调控装置、计量装置和室温调控装置,验收合格后供热企业必须实行计量收费,不得再实行面积收费。
据悉,2012年,全省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1377万平方米,占国家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102%。唐山市作为国家首批节能暖房重点城市,既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邢台市、张家口市、唐山市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改造任务,衡水市、廊坊市、秦皇岛市、石家庄市未完成国家下达的改造任务。
通报称,2012-2013年采暖期,各市均实行了按供热计量收费。为了更好地促进行为节能,唐山市、邢台市率先制订了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比例为3:7的热计量价格,其他各市仍执行5:5的热计量价格。承德市、唐山市、邢台市取消“面积上限”,开始执行“多退少补”政策。2012-2013年采暖期,全省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共计7519.09万平方米。
2012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情况表(万㎡)
邢台张家口 唐山 邯郸 保定 承德 沧州 石家庄 秦皇岛 廊坊 衡水 合计
2012年
任务 157 75 200 152 100 130 50 230 100 75 100 1369
完成情况224.132 93.83 202.7 152.35 100.2 130 50 205 81.73 61 76.31 1377
综合改造
占比(%)4.3 0 49.1 0 44 57.4 3.5 0 33.9 6.4 54 22.2
完成任务比例(%)153 125 101 100 100 100 100 89 82 81 76 102
设区市供热计量价格及收费情况表
唐山 邯郸 衡水 廊坊 承德 邢台 张家口 保定 石家庄 沧州 秦皇岛
面积热价
(元/平方米)26(使用面积) 21 19 22 24 18 29.55(使用面积) 20 22 20.5 34(采暖面积)
计量热价
(元/kwh)0.149 0.12 0.11 0.112 0.115 0.154 0.092 0.11 0.11 0.105 0.113
基本热
价比例 3:7 5:5 5:5 5:5 5:5 3:7 5:5 5:5 5:5 5:5 5:5
计量收费
面积(万平米)2395 1068 223 464.26 382.74 521.69 542 225.66 1200 162.74 334
供热计量收费比率(%)48.8 34 31 28.1 24.7 24.7 23.6 18.5 10.8 10.2 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