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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60条力争改善空气质量
日期:2013-10-02 浏览
昨日,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出台了《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2013-2017)》。根据方案,石市将采取60条措施,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省会环境空气质量。五年内努力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力争再利用五年时间或更长的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空气。

  目标:五年,PM2.5下降33%

  《行动方案》指出,到2017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2年下降33%。到2017年,全市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净削减1500万吨。到2017年,压缩和淘汰水泥落后产能1500万吨以上;削减炼铁产能374万吨,炼钢产能482万吨;2017年年底前,全部淘汰10万千瓦以下共计23.7万千瓦的常规燃煤机组。到2017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总量比2012年削减1.53万吨、4.97万吨、1.16万吨,完成省下达的挥发性有机物削减任务。到2014年,黄标车禁止进入市区三环路(含)及县(市)区城区行驶。到2015年,全部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5.46万辆;到2017年,淘汰全部黄标车14.3万辆。到2013年,全市13家储油库、769家加油站和234辆油罐车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2014年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2015年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到2017年,市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以上,计量收费面积占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55%以上;完成512.39万平方米老旧住宅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

  举措:清理关停各种煤场

  《行动方案》指出,石市将严格控制各县(市)、矿区煤碳消费总量。到2017年年底,平山县、井陉县、正定县、栾城县、藁城市、鹿泉市、井陉矿区的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净削减35%以上;其他县(市)的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净削减30%以上。

  2013年年底前,划定主城区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向社会公布,2015年城市核心区(市区一环)内实现无煤化。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高污染燃料。所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全部关停或迁出。建设型煤厂和配送中心,建设适量的型煤厂和配送中心。2013年10月底前,在三环路以外建成1-2个型煤厂和6-8个配送中心,满足市区城郊(中)村居民生活用煤。2014年6月底前,正定县、栾城县、藁城市、鹿泉市,2015年6月底前,其他县(市)、矿区分别建设1-2个优质低硫型煤厂和覆盖所有乡镇村的型煤配送供应网络。全市其他配煤、储煤场原则上一律关停。

  283台分散燃煤锅改烧清洁能源

  通过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等措施,2013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市区283台分散燃煤锅炉能源置换。2015年年底前,石化、有色、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工业窑炉均按国家要求完成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升级改造。2017年年底前,对17个县(市)、矿区在用的1883台燃煤锅炉进行节能改造,具备条件的实行天然气置换。2017年年底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燃煤设施全部改用天然气或由周边电厂供气供电。

  2013年年底前,完成全市钢铁、铸造企业烧结机烟气脱硫治理或关停淘汰工作。2015年7月1日前,所有钢铁、铸造企业的烧结(球团)设备机头完成除尘设施升级改造,执行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40mg/m3)。

  2013年10月底前,达不到环保要求的水泥建材企业,一律关停整改。2013年10月底前,全部关停整顿45家高粉尘排放的隔热隔音材料生产企业2013年,完成全市13家储油库、769家加油站和234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年销售汽油量大于8000吨的加油站安装油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新建储油库、加油站和新配置的油罐车,必须同步配备油气回收装置。

  建筑工地24小时值守防尘

  为治理建筑扬尘污染,石市将严格、有序管控建设项目,分期批准建设工地开工。2013年10月底前,市内五区、高新区592个建筑工地,以及正定县、栾城县、藁城市、鹿泉市、正定新区建筑施工工地全部完成集中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所有施工工地实行分包责任制,24小时专人看管,建立台账,推行绿色施工;在建筑工地四角安装在线视频监控设施,全程监控施工扬尘。

  2013年10月底前,全部920辆渣土运输车实现密闭运输或更换新型全密闭渣土车,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指定专门倾倒地点,渣土盛装不得超出车厢高度,禁止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渣土运输时间限定在19:00—24:00。自2013年11月1日起,所有未实现密闭运输或没有更换新型全密闭渣土车的,一律不许进入三环以内。推行市区道路机械化清扫,采取吸尘、洒水、清扫一体化作业。二环内所有可机扫道路每3天冲洗1次,每天洒水3次以上;其他道路每天喷雾洒水2次以上。2013年,市区二环内主干道16小时清扫保洁面积达到60%以上,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保洁率达到80%以上。2013年,市区降尘量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5%;2015年,市区降尘量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15%;2017年,市区降尘量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30%,平均降尘量下降12吨/平方公里•30天以下。

  2017年底,地铁1、3号线投用

  《行动方案》指出,为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石市将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推广城市智能交通管理,合理调配人流、物流及其他运输方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优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和区域性公路网建设,2017年年底前,地铁1、3号线投入使用。

  到2014年,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到2015年,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油站不得销售和供应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并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城市环境容量,采取相应措施,遏制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鼓励绿色出行、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非公务活动不得使用公务车辆。

  2013年年底前,全市城市管理系统的黄标车全部淘汰并更换到位。对达到强制报废条件的在用机动车予以强制报废。2013年10月底前,全市公务用黄标车一律停止使用。每日7时至21时,禁止“黄标车”、“无标车”在二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上通行。2014年1月1日起,每日全时段禁止“黄标车”、“无标车”在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和县(市)、矿区城区内道路上通行。

  推广安装电子环保标志,尾气检测不合格车辆,一律不予核发车辆安全检测合格标,禁止上路行驶。2014年1月1日起,新注册车辆实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2015年年底前,全面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禁止销售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车辆,不准挂牌照;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车辆的违法行为。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和清洁燃料车。2013年年底前,主城区全部淘汰燃油公交车,今后新增公交车100%为新能源或清洁燃料车。

  西部山区水泥厂全部关停

  《行动方案》要求,严格新建项目审批。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所有新、扩、改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要依法关停并严格处罚。现有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金属、化工企业及燃煤锅炉项目按要求时限进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升级改造,逾期达不到治理要求的,实施停产治理或依法关停。

  2013年年底前,淘汰正定塔城水泥有限公司、高邑县凤城水泥有限公司、石家庄云山水泥有限公司、河北天腾建材有限公司、灵寿县水泥四厂、灵寿县旭阳建筑材料厂6家建材企业水泥磨机生产线8条、产能97万吨;淘汰平山县隆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旋窑生产线1条、产能10万吨,共107万吨水泥落后产能任务。 2013年年底前先行关停所有水泥粉磨站。2017年年底前,逐步关闭西部山区水泥建材企业。

  2017年底前市区19家工业企业搬迁

  017年年底前,完成市区19家工业企业搬迁改造。2013年,完成威远生化公司搬迁改造;2014年完成河北新大东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东印染化工厂、河北华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南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石家庄三环阀门股份有限公司5家企业搬迁改造;2015年完成石家庄润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华营联合葡萄糖厂、石家庄华曙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白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家企业搬迁改造;2016年完成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石药集团中诺药业公司、石药集团中润制药有限公司4家企业搬迁改造;2017年完成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华北制药康欣有限公司、华北制药威可达有限公司、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5家企业搬迁改造。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2013年,与中国环科院等重点科研机构开展科研合作,进行大气污染成因深层次分析,摸清PM2.5、PM10等污染物的来源构成。与中国环境规划院开展合作,研究分析石家庄市空气质量现状及达标制约因素,制定基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污染防治策略,编制石家庄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今年城区增绿600万平

  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继续推进道路绿化、单位居住区绿化、立体空间绿化、绿道绿廊、公园绿地建设和秋冬季绿化。2013年,实施公园增绿、街角绿地补绿、道路两侧绿化密植、二环路绿化景观提升、环城水系绿化、京广铁路沿线绿化等工程,新增绿地600万平方米;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9.2%、43.3%、14.5平方米。到2015年年底,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0.5%、44.5%、15.1平方米,所有县级市市区和60%以上县城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到2017年底,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1.2%、45.3%、15.8平方米,90%以上的县城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实施环省会绿化工程、绿色通道建设、太行山绿化、保土蓄水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和秋冬季绿化工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2013年,完成15万亩环省会经济林建设任务,全年造林5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4.7%以上;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7.7%以上;到2017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8%以上。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月底出台

  2013年10月底前,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良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定机场(空港工业园)、火车站和正定、栾城、藁城、鹿泉四县(市)与市区结合部,各建成1个空气自动监测站;2013年年底前,市区之外的17个县(市)区各建成1个空气自动监测站,按新标准配齐6参数监测指标,与市环保局联网并报送监测数据。

  2013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规范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按不同预警等级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公众做好防范,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2013年年底前,市区及城郊结合部创建12个重点大气污染控制区,每个控制区不低于10平方公里。2014年年底前,其他县(市)区城区内各创建1个重点大气污染控制区。对重点大气污染控制区实施综合整治,区域内所有施工工地实现绿色施工;所有裸露地面、煤堆、灰堆、料堆实现软硬覆盖;所有分散燃煤锅炉、窑炉、饮食炉灶全部拆除或改烧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所有道路、社区、企业、单位全天候保洁;所有学校操场全部绿化,开展楼顶冲洗、绿化和立体绿化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