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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全省取消32项经营服务收费项目
日期:2013-11-04 浏览
9项铁路经营项目取消

取消的32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中,9项涉及国家铁路多种经营企业,包括铁路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费、货物发送及到达综合服务费、货物仓储保管费、货物篷布服务费、货运代包装费等;此外,还有城市电网一户一表改造费、燃气表灶检测费、城市供水水表维修费、公交IC卡设备折旧费、汽车客运站厕所收费、污水检测服务费、走私物品仓储收费、农机照相服务费等。

授权市县管理取消省级审核的5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分别是,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城市公共汽车票价、公交IC卡收费、城市污水处理收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其他具体项目可登录河北省物价局网站查询。

公共服务电子平台免费开放

对于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全省明确了以下收费政策: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依法开展的强制性培训,培训费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未经批准或无法律法规依据而开展的强制性的培训,一律不得收取培训费用。

事业单位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未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公示的一律不得收取。新增收费项目须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并审核同意后方可收费。

凡依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纳入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经营性服务,在实施收费前,其收费项目应由实施行政审批的行政机关报经省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审批的,一律不得收取。

在电子政务平台方面,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电子政务平台免费向社会开放;需引入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的,不得参与电子认证服务经营或收取费用,不得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的方式要求企业或个人购买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电子政务平台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和办理有关业务,不得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电子介质成本费等名义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经营服务性费用;平台建设、运行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承担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平台建设、运行维护的社会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