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0年11月15日至1998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受理。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3-2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00。
(2)报名地点:保定市东风东路572号,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3号楼4楼人事科。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政策咨询电话:0312-7557096(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人事科)
下一条:
2016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定向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