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办理资格证书(换证)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及各县(市)、区职改办:
为规范办事程序,方便、快捷的为专业人员办理(换发)资格证书,现将有关程序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办理(换发)资格证书程序
1、收取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材料,并把相关信息录入换证信息库;
2、填写办证(换证)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花名册模板在网上下载),并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将花名册和信息库及通过人员文件、评审表、资格证书报市职改审核(新评审通过的只提供评审文件);
4、为审核通过人员打印资格证书;
5、加盖省、市职改部门公章。
石家庄市职改办
201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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